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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信观点 | 街坊知法懂法是依法维权的前提

发布时间:2019-05-18

案情:

近日,杨女士向记者报料,她和丈夫驾车前往东区的英联时代广场,将车停放在该广场负一楼停车场,过了不到一个小时回来取车时,竟然发现自己的车轮不仅被广场保安锁了,而且还须支付50元的解锁费。原来,杨女士在停车时因自己没有留意而把车子停放于已出租的他人专用车位上,杨女士对于自己一时大意将车停在他人专用车位上的行为表示愧疚,并已向该车位使用人道歉。但杨女士认为,广场物业管理公司不应在完全没通知她移车的前提下,就直接把她的车给锁了,并收取她50元的开锁费。

该广场保安表示,之前也有不少外来车辆停放在他人专用车位后被锁车的情况,而进行锁车的做法是广场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


据此,广场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对停放在他人专用车位上的车辆进行锁车并收取开锁费的行为?记者咨询了我所郑坚沫律师


郑坚沫律师观点

杨女士将车辆停放在该广场停车场,跟停车场管理人形成法律上的保管合同关系,那么在该保管合同法律关系中,广场管理人有权向杨女士收取相应的停车管理费。除此之外,在杨女士将车停放在他人专用车位上时,广场管理人无权对杨女士的车采取锁车并收取开锁费的强制措施。针对杨女士将车停放在他人专有车位上的行为,作为广场管理人,可以拨打114或者是直接通知杨女士进行挪车,广场管理人私自对杨女士的车进行锁车并收取开锁费的行为将会涉及侵权。

郑律师还表示,假如有街坊遇到上述情况,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来进行维权。同时提醒广大车主,应自觉将车停放在公共车位,切勿霸占他人专用车位,避免造成自己及他人不便。


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大众依法维权,将是我所律师的职责之一。我所律师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办好每个案子的同时,将会积极地向社会大众传播更多法律知识,让大家在生活中懂得如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并依法维权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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