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众多企业经营面临重大困境。我市某器材公司在被市公积金中心通知需要补缴员工公积金共达118万余元的情况下,因资金周转困难想通过上诉延缓交公积金的时间,现又面临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困境。
由于在疫情时期无法正常开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利用微信远程调解方式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市公积金中心法律顾问黄嘉焯律师、黄锐彬律师及该公司代理人进行多方协调。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有几千名职工的民营企业,这批需要补缴的公积金达118万余元,后面还有大量需补缴公积金的案件,公司应该是资金周转有困难,现在又有了疫情对正常生产的严重冲击,公司的经营估计是雪上加霜。最后,经多方协调,同意以该公司撤回上诉,市公积金中心同意该公司在本次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公积金的方式结案,后法院立即作出准许该公司撤诉的结案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