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彭磊律师、陈绵律师代理的C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近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贸易公司老板W某利用其控制的贸易公司,假借“托收”的名义收取客户的外汇,赚取手续费。W某及贸易公司主管L某负责结汇工作的协调、审核,安排公司员工H某、C某利用贸易公司骗取国家出口补贴形成的虚假出口数据进行错配,以虚假的出口数据向银行申请将外汇结算成人民币,公司出纳在扣除每笔结算费用后,将人民币货款转入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代收结汇的方式,变相买卖外汇及进行资金结算业务,非法结汇人民币3.3亿元。
侦查阶段,辩护人在听取了C某对公司业务流程的陈述,及查阅其提供单据后,以C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与侦查机关进行交流,争取不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阅卷后,发现案件远比C某在工作中所了解的情况复杂。起诉意见书指控C某涉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等三个罪名。在全面阅卷后,辩护人认为涉嫌诈骗罪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事实与C某的工作职责完全无关,C某虽然负责公司代收结汇的一个环节,但其对贸易公司其他业务环节存在不实出口并不知情,主观上并不明知公司的业务模式存在问题,认定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辩护人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本案对C某作不起诉决定进行交流讨论,并从C某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家庭和睦美满、陪伴教育两个幼儿是其生活重心等侧面情况,尝试说服检察官相信C某不可能为一份正常工资收入去铤而走险,实施犯罪。
最终,经过一年半的漫长等待,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这也意味着当事人不会留下案底,不用再担心本案对家庭、对小孩的成长存在不良影响。
很多人可能像本案当事人一样,在公司从事文职工作,负责的只是公司业务流程中的某个环节,对公司其他业务环节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的情况并不完全清楚,这不会成为绝对脱罪的理由。所以,当你对公司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心存怀疑,不能仅听上司的解释,还要向外部法律专业人士进一步求证,降低自己的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