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2年预计全年减税退税约2.5万亿元,此金额超过去年一倍(去年约为1.1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减税约1万亿元。作为一个近几年国家每年都在做的“常规动作”,今年又有什么新意呢?
这次的税收优惠红利,国家做的是直接切入到企业增值税退税层面的大动作。当然,这背后也受到了疫情和国际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今年我国经济的下行压力较大,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更多。因此,对企业的税费政策支持,就成为了稳住经济大盘的根本。过去,减税“常规动作”主要是减免所得税,而现在不但减免所得税还要退还增值税。本来,按照过去的政策,由于疫情下很多企业根本没有利润,就不用缴企业所得税,那么就不存在享受减税优惠的问题了。在只减免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很容易产生一种“政府明明减了很多税,但企业还是感受不到”的感觉,这就是企业对减税优惠获得感不强的原因。而增值税留底退税,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在退还增值税的政策下,虽然一些企业没有利润,但在过去的进项增值税还有存量,那么就可以通过享受这次的减税优惠将存量税额留抵退税,缓解企业现金流的压力,切实享受到税收减免优惠。
当然,本次政府工作报告的减退税措施并不仅仅如上文所言,还有更多的细节值得注意,下文将深入进行详尽分析。
一、留抵退税
首先,留抵退税作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最大亮点之一,可谓是当之无愧。因为本次优惠将极大扩大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的使用范围,预计规模将会达到1.5万亿元,已经远超减税的规模。
笔者在此先稍作解释:什么是增值税的留抵税额?对此,可以简单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就出现了留抵税额。其中,进项税额指的是:纳税人在进购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是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筹建期间大规模采购却暂时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可能形成留抵税额。在以往的规则下就存在一个问题:这部分留抵税,虽然可以用于下一个纳税期限的抵扣,下一个期限还抵扣不完的,还可以一直往后转,直到被抵扣完毕,但是这将导致纳税人的资金被占用,进而大大增加融资成本。
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我国从2019年4月1日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从2019年6月1日起,放宽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的期末留抵退税条件。2021年4月,适用范围又扩大到医药、化学纤维、铁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政府工作报告同时提出,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过程中,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2022年3月5日,国务院研究室国际司司长宋立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我国的留抵退税主要集中在增量留抵税额,即退还2019年4月份以来新增加的部分。其中,对先进制造业的增量留抵税额予以全部退还,对其他行业退还60%,还没有涉及退还2019年3月份以前形成的存量留抵税额。而此次政策改进的一大亮点,是从增量和存量两方面入手,明显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宋立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这有利于企业恢复发展:“今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后,今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消化存量,及时退还增量,对完善增值税制度意义重大。”
2022年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的公告》对留底退税的适用范围、具体操作等作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这次通过大力改进增值税留底退税制度的方式解决留抵税款,特别是对融资困难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福利。
二、减税
针对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笔者总结了以下四大亮点减税措施。
(一)增值税
增值税减免最大的利好消息就是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2年3月22日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对于年销售额不超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一定条件下将可享受全额免增值税的红利。
(二)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及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前述公告的内容,未来一定时期内,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可展望如下:(1)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减半的基础上有可能进一步减免。(2)参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对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实行减免,比如再减半征收。
(三)企业所得税
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22年3月1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现行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相当于适用2.5%的“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相当于适用10%的“税率”。
本次将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也纳入减半的范围,结合8号公告,相当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在现行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四)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相关规定,目前与子女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为“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前款规定执行。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重,国家出台鼓励生育“三孩”,为减轻父母养育孩子的负担,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如何扣除呢?笔者预计需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具体的政策予以明确,请大家拭目以待。
以上是笔者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减退税新政的亮点解读。其实,从政府工作报告出台后推行的减退税新政中不难看出,总体更倾向于实体经济,国家将重点对实体经济大头的制造业予以扶持,尤其是制造业领域的小微企业。而除了前述亮点外,今年的减免税措施还包括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这就意味着,政府推出的减退税措施,旨在改善营商环境,为充分激活超1.5亿户市场主体的活力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希望本文能为各位充分读懂国家税收红利、合理合法运用新政提供帮助,进一步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