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无罪辩护》
东吴刑辩论坛“刑辩的技术与策略”
本次论坛共有五个单元,主题分别是“进攻型辩护”、“精彩辩护人”、“辩点的挖掘与运用”、“无罪辩护”和“法律实务与法律人才培养”,通过圆桌论坛的形式,深入探讨刑事辩护理论体系和实践策略,加强刑辩律师间的交流和学习,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添砖加瓦。
我所合伙人律师、刑事部主任彭磊受邀在论坛“辩点的挖掘与运用”环节做主题发言。彭律师就入选的无罪案例进行了分享:
一、在程序违法几乎成为常态的司法环境下,刑事律师不应该轻易妥协,不应该放弃一丝一毫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机会。正是这种不妥协的辩护,提高了司法机关对程序公正的重视程度,才能为自己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诉讼权利,才能够让控辩、审辩双方好好对话。
二、我们还要关注认罪认罚案件。源于辩诉交易制度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们简单的采取拿来主义,却忽视了辩诉交易制度本来只是美国司法制度不良运作的一个补丁而已。辩诉交易一直被诟病是被胁迫下的交易,在认罪认罚的巨大“诱惑”之下,很多人选择了妥协。很多同行可能都没有意识到,具结书上的量刑减让,不是因为妥协检察官给予的,而是建立的有效辩点基础上协商出来的。
三、刑辩律师要有智慧,要学会做好协商式辩护。认罪认罚制度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已然成为绝大多数刑案的解决方案,协商式辩护自然也成为大多数刑案相对合理的辩护方案。事实、证据和法律是律师与办案人员讨论问题的客观基础,自然也是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话语体系的基础。而这些能够说服办案人员的事实、证据和法律,就是我们讨论的“有效辩点”。
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者,日进也。正如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官丕亮总结发言中提出“法律解释是法律人士的看家本领,希望律师可以用宪法来说理和辩护”,并庄重表示刑辩律师的作用是体现国家法治水平高低的重要方面。本次论坛,为各位刑辩律师提供了沟通、交流、学习的平台,围绕论坛主题,积极发言,充分讨论,收获了极具借鉴价值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