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
9月10日,我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彭磊律师受邀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的首届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就《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有效沟通》主题,与培训班100多名学员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本次授课,彭磊律师分享了一个个人感受,两个观察视角,三个个人要求。
一个个人感受
01
首先是一个个人感受,彭磊律师首先分享了亲自经办一个串通投标案,谈了在这个案件辩护过程中与检察官艰难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谈判过程,提出一个发问,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为什么不能好好对话?
两个观察视角
02
其次是两个观察视角,从律师的视角观察律师行业,存在两种极端现象,一是一味退让,甚至是谄媚,让律师的职业荣誉感荡然无存;一是一味对抗,忽视了沟通和协商,最终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从律师的视角观察法检,法律职业共同体可能是律师的一厢情愿,在对于法官、检察官违反法律规定缺乏制裁措施的当下,很难真正实现保障律师的辩护权。
三个个人要求
03
最后彭律师分享了他对自己的三个要求,即对个人要有激情,对案件要保持清醒,对社会要有所担当。如何做到有激情?彭律师说“自己是‘一个很懒的人’”,因为觉得复杂所以他不做律所管理,因为担心自己听课不认真,所以强迫自己做笔记。除此之外,他每天都跑步,坚持运动。他还分享了自己迷茫时骑单车西藏行的经验,因为坚持,现在基本上是个西藏通,而这些都是因为热爱,对生活和工作的热爱。律师对案件保持清醒也很重要,“对于热点案件,律师当然要关注,但不要沉浸在司法情绪中”。不要过于强调律师的独立辩护权,要从对自己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选择辩护策略。律师还要对社会有担当?一方面,律师要寻找道德制高点,在穷尽所有的法律手段之后,在寻找法庭外的辩护手段;另一方面,律师要有礼有节,但也要有底线,那就是法不能向不法屈服和让步。
最后,彭律师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切入口,谈了谈从事刑事辩护的心得体会,鼓励青年刑辩律师坚定职业信念,不忘初心。
刑事辩护论坛
9月11日,彭磊律师受邀参加首届刑事辩护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刑辩的痛点与难点”,彭磊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辩护”这一环节就认罪认罚案件的刑事辩护与现场同行交流分享。
首先
01
从律师的视角观察认罪认罚案件,会发现不少律师同行在没有充分阅卷的情况下,草率给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建议,导致后期案件辩护增加;律师要明白,认罪认罚的量刑减让,大都是通过有效辩护争取到的,而不是单纯被“给予”的。
其次
02
从检察官的的视角观察认罪认罚案件,会发现实践中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律师参与协商的程度不够,往往被检察官“通知”去签署具结书;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出具确定型的量刑建议,是否是对审判权的侵蚀,也是值得商榷的。
再次
03
从法官的视角观察认罪认罚案件,我们会发现法官对于认罪认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在二审阶段,法官基本上没有推动认罪认罚的动力,导致二审阶段的认罪认罚名存实亡。
最后
04
本次论坛有近百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学生参与,彭磊律师借助这次论坛机会,向同学们提出了一点希望,指出“一个国家刑事司法的水平,取决于刑事辩护的水平”,而刑事辩护的水平则取决于刑事辩护人才的水平,希望更多的学子走上刑事辩护律师的道路,朝着法治理想前进,做一个有情怀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