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实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
近期,我所多名律师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专题普法讲座。
Constitution Day
“弘扬宪法精神,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依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工作安排,2023年12月1日,翠亨新区(南朗街道)部分驻点市人大代表走进南朗代表联络点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的宪法日人大代表主题活动。我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赵继明受邀参加并开展《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普法讲座。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并与参会人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以及推动《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进行互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获益良多。
“弘扬宪法精神,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12月1日上午,板芙镇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在板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宪法日人大代表主题活动。驻香山号人大大代表直通车板芙代表联络站律师顾问、我所合伙人律师郑静霞受邀参与此次活动,并为与会人员解读了《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3年8月31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三审通过,已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该条例立法体例参考借鉴了深圳市的经验做法,围绕部门职责分工、提升政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加强法治保障、附则等方面共设置五章57条,针对企业从进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设定了39个方面的制度措施,全方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活动中,人大代表、商会、青企、个私协会和群众代表分别围绕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培训,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名优产品宣传,打造行业知名品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配套,留住人才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2023年12月1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共同主办的“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山市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大型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市全民健身广场举行。活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来自我市67个市直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300余名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其中,我所律师卢晓彤受中山供电局邀请参与此次活动,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传承宪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2023年12月4日上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全民法律意识,真正实现法律服务与村民生活的“零距离”接触,营造浓厚的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我所合伙人律师郑静霞受邀为金钟村村民开展主题为“传承宪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普法讲座。
本次讲座分别从“《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地位、作用与原则”“我国《宪法》的发展与修正”“2018年我国《宪法》的修正亮点”“《宪法》与我们的一生息息相关”五个方面,作了理论精准、阐释精当的讲解,讲座通俗易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通过此次活动开展引导村民学习宪法、崇尚宪法,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国家宪法的知晓率,也更进一步促使大家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使命,遵守、维护、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为建设法治村居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