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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信观点 | 中国企业家如何进行境外收入CRS税收合规

发布时间:2025-10-20

在全球税务透明化浪潮下,CRS(共同申报准则)已成为打击跨境逃税的核心机制。作为OECD主导的多边信息交换标准,CRS要求参与地区的金融机构主动识别非税务居民账户并报送至当地税务部门,当地税务部门再将关键信息自动交换至其税务居民所属国。对于需就全球所得履行纳税义务的中国税务居民而言,理解不同资产配置地的CRS政策差异、建立合规体系,已成为跨境财富管理的必备前提。本文将聚焦以香港、澳门、新加坡三大热门区域为例的政策特点,系统梳理中国税收居民合规CRS路径与实操要点。


CRS合规核心前提: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的精准判定。


CRS机制的运作核心是税务居民身份识别,而非国籍或护照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中国税务居民的认定遵循两大标准:

1、住所标准:因户籍、家庭或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

符合任一标准即构成中国税务居民,其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账户信息(包括余额、利息、股息、资本收益等)均可能通过CRS交换至中国税务机关。需特别注意,税务居民身份可能存在双重认定情形,例如持有中国护照但在新加坡居住超183天的个人,需根据两地税收协定及实际利益中心归属确定主申报地,避免双重申报风险。


各大热门区域CRS政策差异与合规重点


(一).

香港:监管升级下的穿透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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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2016年通过《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建立CRS法律框架,2018年起正式实施,目前已与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地区实现信息自动交换。2025年新规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对中国税务居民的合规要求呈现三大特点:

1、金融机构申报范围与指标扩容

除传统存款、托管账户、保险现金价值外,2025年起虚拟货币托管账户、离岸保险现金价值(具有现金价值的境外保单虽需申报,但享有延迟纳税优势)、私募基金权益均被纳入申报范围。申报触发条件从单一余额标准升级为"余额+交易额"双重指标:个人账户期末余额超600万港元;年度资金进出总额超1200万港元(即使期末余额未达标);个人名下所有金融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2、穿透式监管与高风险情形

企业账户执行严格的穿透申报原则,无论是否实际经营,若非香港税务居民或实际控制人(UBO)为非居民且账户余额超600万港元,均需申报。易被忽略的风险点包括:联名账户按持有人份额计算,夫妻各持300万港元即达申报标准;单笔跨境汇款超200万港元自动触发CRS标记系统;通过亲友账户分散资金、频繁拆分汇款等规避行为将被直接认定为违规。

3、违规后果与合规提示

金融机构负有尽职调查及报告责任,金融机构若未按规定执行将被处以罚款甚至监禁。2025年已有23家私人银行因尽职调查失职被监管机构点名处罚,监管明显升级。强监管态势下,金融机构将更规范、严格地执行各项申报要求,以规避违规风险。而对于账户持有人,如故意向金融机构作出虚假税收居民身份申报,亦可能触发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上海王先生的香港账户,2022 年产生的 250 万元股息红利未申报,后补缴税款 50 万元(含 25 万元税款及 25 万元滞纳金)。且其香港账户2024 年因未申报新加坡家族信托分红,直接被冻结并追缴税款与滞纳金。

(二).

澳门:衔接内地的温和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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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于2018年正式实施CRS,目前已与中国内地、香港、新加坡等主要经济体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其政策特点呈现"衔接性强、执行温和"的特征:

1、制度框架与金融机构申报范围

澳门依据《税务信息交换合作法律制度》执行CRS,申报账户类型与香港基本一致,涵盖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权益及保险现金价值等。但在资产类型扩大上相对审慎,2025年尚未将虚拟货币等新兴资产纳入强制申报范围,暂以传统金融资产为监管核心。

2、申报门槛与流程

个人账户申报门槛为600万澳门元,与香港标准接近,但并未设置交易额等补充指标,监管重心仍放在期末余额核查上。金融机构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信息报送,比香港晚一个月,为纳税人预留了更充足的核对时间。

3、合规优势与注意事项

澳门与内地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换渠道更为通畅,且对"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更注重实际居住证明。中国税务居民在澳门开户时,若能提供内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居民证明,可避免身份认定争议。值得注意的是,澳门金融机构2025年起加强了对"空壳公司"的审查,无实质运营的企业账户将被重点监管。

典型案例:某跨境贸易企业在澳门开设公司账户用于结算,因长期无实际业务往来且账户余额超 800 万澳门元,2025 年被澳门银行纳入 CRS 重点核查名单。经穿透审查发现实际控制人为内地税务居民,且账户资金主要用于存放境内关联企业利润。最终该企业不仅需向内地税务机关补报相关收入,还因澳门账户 "无商业实质" 被限制交易功能。

(三).

新加坡:属地税制下的精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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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自2017年实施CRS以来,以"透明稳健"的监管风格成为亚洲财富管理核心枢纽,目前已与100多个税务管辖区签署交换协议,其政策设计与中国税务居民的合规关联度极高:

1、金融机构申报机制与时间节点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为CRS监管主体,金融机构需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myTax Portal提交上一年度信息,IRAS于当年9月完成国际交换。与香港不同,新加坡将账户分为低价值与高价值两类,对余额超100万美元的高价值账户实施更严格的双重身份验证。

2、新兴资产监管与规划空间

新加坡是较早将虚拟资产托管账户、加密货币交易账户纳入CRS申报的地区之一。但依托其属地税制优势,中国税务居民可通过合规身份规划优化税务安排:持有新加坡就业准证(EP)且实际居住超183天者,可认定为新加坡税务居民,其境外来源且未汇入新加坡,且亦未用于支付新加坡本地费用的收入通常不征税,信息交换方向也将调整。

3、家族办公室的合规路径

新加坡13O(2000万新元起投)和13U(5000万新元起投)计划为高净值人群提供合规工具,符合条件的家族办公室可享受特批免税政策。但需满足实质运营要求,仅以规避CRS为目的的"包装式"架构将面临穿透核查。

典型案例:某生物医药企业创始人通过设立新加坡家族办公室(享受 13R/13X 税收优惠),构建 "股权收益权信托 + 特许权使用费" 混合模式,在合规前提下将综合税率下降了超50%。


中国税务居民CRS全流程合规指南



(一)事前:建立身份与账户的精准管理

1、年度税务居民身份复核:每年一季度核查自身在各国的居住天数、家庭与经济联系,明确税务居民身份归属,对可能的双重居民身份提前规划主申报地。

2、开户阶段合规操作:填写《自我证明表格》时如实声明中国税务居民身份,提供完整的姓名、地址、纳税人识别号(TIN)等信息,确保与身份证明文件一致。香港、新加坡金融机构2025年起实施"合理性测试",虚假信息易更容易被识别。

3、账户架构合规设计:避免使用无实质运营的空壳公司持有资产,高净值人群可借助香港LPF(有限合伙基金)或新加坡VCC(可变资本公司)等合规工具,同时确保架构符合"商业实质"要求。


(二)事中:动态监控与信息核对

1、账户信息定期对账:每半年向持有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CRS税务标签情况,重点核对身份标注、申报辖区等关键信息,2025年数据显示,超过60%的CRS投诉源于身份标注错误。

2、交易记录留存管理:对利息、股息、资本收益等应税收入,留存银行对账单、投资交割单等凭证,且保存期限不少于7年,为税务申报提供佐证。

3、身份变更及时更新:若税务居民身份发生变化(如取得新加坡税务居民身份),需在30日内向所有金融机构提交更正申请及相应证据(居住证明、新税号等)。


(三)事后:税务申报与争议解决

1、境外收入依法申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期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办税服务厅申报境外收入,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2、利用争议解决机制:若对金融机构的CRS标注或信息报送有异议,可通过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FDRC)或新加坡金融业争议解决中心(FIDReC)的专项机制申请调解,OECD亦设立了跨境税务信息争议申诉渠道。

3、及时聘请专业顾问:对复杂架构(如信托、跨境家族办公室),聘请跨境税务律师或会计师出具合规意见书,2025年监管趋严背景下,专业机构的参与可显著降低违规风险。


结语:合规为本,规划为纲


全球税务透明化已进入"强执行"阶段,香港的交易额监控、新加坡的新兴资产纳入、以及同样为热门地区的美国的FATCA协同,共同构建了跨境财富的合规网络。对于中国税务居民而言,CRS合规绝非简单的"信息申报",而是涵盖身份管理、账户架构、交易监控、税务申报的全链条体系。

需明确的是,合规与规划并非对立关系。在准确判定税务居民身份的基础上,借助香港家族办公室税收优惠、新加坡EP身份规划等合法工具,可在合规前提下优化税务负担。但所有规划均需建立在"实质运营"与"真实联系"之上,简单的"纸面身份"或"账户拆分"已无法应对穿透式监管。

未来,随着金税四期与CRS数据联动能力的增强,中国税务机关的核查将更趋精准。唯有将合规意识融入跨境财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才能在全球税务透明时代实现财富的稳健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