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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信观点

保信观点 | 消费者遭遇欺诈,退一赔三的法律逻辑

发布时间:2025-02-11

在现代消费社会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欺诈行为也日益增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有效遏制消费欺诈行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背景引入

01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21日、22日,余某为了生活需要与优信拍北京公司在优信二手车APP就林肯MKZ2017款2.0T尊享版二手车(以下简称涉案车辆)的具体情况进行沟通;2020年12月23日,余某与优信宁波公司签订了《二手车销售协议(金融版)》及《微车贷汽车金融借款抵押合同》,车辆价款共计166 000元,另有GPS费用500元、物流运输费用2791元及过户代办费用1800元,2020年12月23日,余某向优信宁波公司支付定金54 891元。同日,余某与案外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微车贷汽车金融借款抵押合同》,贷款金额为116 200元,用途为支付涉案车辆的购买款,收款账户为优信宁波公司账户;2021年1月9日,优信拍北京公司将该车辆从青岛托运至上海交付给余某。2021年1月10日,由于变速箱渗油,余某将车辆送至4S店保养维修后得知该车辆发动机总成全部被换过,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


02

案件结果:

(1)、原告余某与被告优信宁波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签订的《二手车销售协议(金融版)》于2021年10月19日解除;

(2)、原告余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涉案车辆退还被告优信宁波公司(物流费用由被告优信宁波公司负担),被告优信宁波公司收到涉案车辆后返还原告余某购车款171 091元;

(3)、被告优信宁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余某498 000元;

(4)、驳回原告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一)“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

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赔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退一赔三”的适用条件

(1)主体要件

消费者:必须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等。

(2)行为要件

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

(3)结果要件

消费者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遭受了损失。这种损失不仅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如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还包括因欺诈行为导致的其他合理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等。







三、对消费者的建议

(1)增强防范意识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时,应保持警惕,仔细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信息,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误导。可以通过多渠道了解商品的评价和口碑,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进行交易。

(2)保留消费凭证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消费者应妥善保管相关的消费凭证,如发票、收据、保修单等。这些凭证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

(3)及时维权

当消费者发现自己遭遇欺诈时,应及时向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如果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退一赔三”制度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经营者也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



撰稿:李坤豪 陈炜倩 | 编辑:刘钰盈